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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第三十六届田径运动会于2016年4月22、23日举行
作者: 来源: 时间:2016-03-10 10:37:36 浏览数:

 

(学 生 组)

一、宗旨

进一步推动“阳光体育”的实施,促进北京农学院群众体育的开展,提高田径运动技术水平,以育人为宗旨,增进各二级学院之间的体育文化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二、竞赛日期、地点

1.日期:2016年4月22--23日

2.地点:北京农学院田径场

 

三、竞赛项目

1.男子组(共17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91.4厘米)、4х100米、4х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实心球。

 2.女子组(共15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76.2厘米)、4х100米、  4х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3.集体趣味项目(共5项)

    50米龙卷风跑(8人一队,4男4女)

  三分钟长绳穿梭8字跳(12人一队,跳绳者为5男5女,摇绳者不限男女)

抱腿跑(15人一队,女生不少于6人)

8х200米接力(4男4女,单数棒次为女生,双数棒次为男生)

篮球运球接力(6男6女)

 

 四、参赛资格

    1.资格

(1)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具有北京农学院正式学籍并在学校就读的学生。

  2)凡参赛的运动员须经医生检查确认身体健康,并在报名单上加盖医务章方为有效。

(3)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佩戴号码布检录参赛。

2.报名手续

(1)各二级学院报领队1人。通过校园网下载填写大会统一格式的WORD正式名单一份Access数据库电子表格一份(所报项目填写0),WORD正式报名单用A4纸使用计算机横排版打出一式两份,并加盖二级学院、校医院公章,涂改或无公章无效,请于2015年4月1日(周五)之前送交体育教学部T06办公室史孝银老师处(06办公室进门右手楼梯上二楼,电话15210748709),同时核对电子表格和纸质版表格,缺一不可,过期以弃权论。

(2)运动员号码顺序请参照规程附件。参赛时号码必须佩带于胸前,否则不予录取。

(3)接力、集体趣味项目,各单位的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服装,否则不准参加比赛。

(4)因病不能参加比赛时,应于比赛前一天持校医院证明向大会竞赛组请假,比赛当天不予受理。

 

五、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2.径赛每项各二级学院限报四人,田赛每项限报两人,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4X100米和4X400米接力。

 3.参加径赛项目的运动员,不能兼报集体趣味项目。集体趣味项目参赛运动员名单在该项比赛开始前半天向编排记录公告组(看台二楼)提交。

4.径赛:除100米、200米预赛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参加决赛外,其它径赛项目均采取分组决赛的办法,按成绩录取前八名。

5.凡竞赛项目不足八人(队)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减一录取。

6.所有项目分组及比赛顺序均由大会按规则抽签进行。

 

六、录取名次、计分办法、奖励与处罚

1.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并发给奖品,1—8名按9、7、6、5、4、3、2、1计分。

破校纪录者加计5分并发给破纪录奖。集体项目得分加倍。遇单项名次并列,则得分平均计算。

2.按各单位运动员所得分数的总合,分别设男女团体总分、男子团体总分和女子团体总分,并奖励前3名。男女团体总分必须是该单位男、女运动员均获得分时方予计算。如遇积分    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列前;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并依次类推。运动员在同一项目不论破几次纪录,只加计5分。

3.各参赛院校和运动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各项规定。如违反或不符合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成绩和团体总分并通报批评;

4.本次运动会评选优秀学生裁判员10名,最佳运动员11名。评选办法见优秀学生裁判员、最佳运动员评选细则。

5.未尽事宜,以大会正式通知为准。

                                     北京农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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